电鱼,即电捕鱼,使用大功率电瓶将电流输出,从而将鱼儿击晕或击死。电鱼虽然可以快速地活动渔获,但其对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破坏却是不可估量的。在我国,电鱼行为不仅被法律所不容,同时也被社会所不齿。 国家的法律本应令行禁止,但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,仍有人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,心存侥幸,顶风作案。法网恢恢疏而不漏,干了坏事终将被抓住,并为此付出应用的代价。 近日,湖北十堰郧西县派出所的民警在例行巡逻时,在汉江水域将一位正在电鱼的男子当场抓获,并现场缴获了电鱼设备若干,以及非法所得渔获49.1斤。 经审讯,该男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。他自称是陕西人,带着电鱼设备独自驾车从陕西来到湖北,就是为了电鱼挣快钱。之所以将电鱼地点选择在汉江郧西段,也是经过了仔细踩点观察后定下的,因为这里没人捕鱼,渔业资源丰富。 目前,该男子因非法捕捞水产品,已被警方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,接下来,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。 非法电鱼屡禁不止,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?你们有什么好的建议或意见吗?欢迎下方留言评论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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